租賃汽車要承擔的責任
1.承租人在車輛輛正常維修、保養(yǎng)、年審和保險由租賃公司負責。因承租人延誤車輛的保養(yǎng)
或年審,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。
2.在租賃期內,承租人要按《車輛使用手冊》操作及保養(yǎng)。在出車前,必須作常規(guī)檢查,如
機油、剎車油、冷凝水、輪胎氣壓和燈光等,若發(fā)現(xiàn)問題,須速送中心指定的維修點維
修,否則后果自負。
3.承租人在租賃期內,有義務妥善保管好,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車及其有關的證件,保持車身
清潔直到歸還租賃公司為止。如有遺失應即時通知租賃公司及有關部門。
后一條信息:暫時沒有數(shù)據(jù)